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为,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的行为;
2.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类成电路的物品的行为。
但是,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根据应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行为人在收到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明确通知后,可以将现有的存货或者此前的订货投入商业利用,但应当向布图设计权利人支付合理的报酬。这主要是考虑到布图设计是嵌入集成电路芯片内部的,从事销售、进门的厂商无从知道或者很难知道其中是否包含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
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责任
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数额为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因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产品或者物品。当事人不服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 5日内向法院起诉。
应当事人的请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就侵权赔偿的数额进行调解。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