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知识产权官司我们为何而战? 纵观我们多年的案例,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纠纷比比皆是,切企业热情高涨,不仅在闲余之际,不断思索,知识产权诉讼,我们为何而战?我们怎么来策划我们的知识产权诉讼行动?
(1)为了生存而战
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美国律师在美国对3C的DVD专利池许可政策违反美国联邦和州法律而提起诉讼。假如官司打赢,不仅3C已收取的全部DVD特许使用费要如数退还,还将赔偿3倍的金额。
(2)为确定性而战
2003年4月,社科出版社出版了“彼得兔系列”丛书,不料一个月后被沃恩公司投诉到西城工商局,称"彼得兔小跑图"是自己公司的注册商标,社科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西城工商局随即对此案进行调查,并对社科出版社进行了行政处罚。自觉无辜的社科出版社于2003年6月6日将沃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确认自己出版“彼得兔系列”丛书的行为未侵犯沃恩公司注册的11个商标的专用权。据了解,此案是我国首例请求确认不侵犯商标权案。
(3)为发展空间而战
有时一家公司需要借助一些外力才能将侵权者从他们的垄断领域中赶走,法院的禁令即是一股很强大的外力。许多国家已制定出一套简易的或临时的诉讼程序来保证法院快速,有时甚至是提前发出禁令来对抗侵权人。
(4)为赔偿金而战
国外知识产权赔偿常常可以高达几亿美元,如宝丽来(Polaroid)从柯达那里获得了接近9.25亿美元的赔偿。柯达关闭工厂,召回已经销售的相机,支付法律费用,总计近30亿。三星赔偿华立人民币5000万元 ;
(5)为打击假冒而战
由于假冒的存在,使真正的商品却收到严重的冲击,自己辛苦培养的商标被别人傍名牌,多年的心血开发的软件,被人随意复制,再以极低的价格出售,而软件开发者自己的软件却无法销售……假冒者的祸害不仅侵蚀了正当权利人的市场空间,他们最大的祸害是严重搅乱了市场,打击假冒这是我们面临的共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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