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作为民事权益的组成部分被列入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内。
此次出台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侵权责任法》还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和责任形式等作了具体规定。
近年来,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趋势明显,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呈现出范围越来越广、新问题日益增多的趋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侵权责任法》是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补充和完善,一旦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应优先适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转摘:崔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