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抢注。抢注具有一定知名品牌的商标,特别是新鲜的类别,这种现象虽然在商标法对抢注行为后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傍名牌似乎已经成为了国人做生意的一个套路。套路!
2、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现象更为严重,且处理起来比较繁杂,曾经有企业主发出这样的感慨:就像一块肉一样,整天围着有一群的苍蝇,打吧浪费时间,不打吧,又围着您团团转。
3、直接的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虽然这几年的执法环境不断改善,但造假行为也在不断的演化,打假形式不容乐观。我们常年服务的几家国际500强企业的打假预算有增无减,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打假态势的。
总结2016年上半年打假形势,乐辉律师负责人甄总作出了如下的判断和分析:
1、打假是一个动态形式
企业打假需要动态变化。造假者的造假行为是趋势而行,追逐商业利润,满足客户需求是其不变的原则。但因为执法环境的加强,公安处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越来越多,谁也不会往枪口上去撞。企业打假行为一片火红形式,造假也会低调处理。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合适的客户已经在造假、仿冒者头脑中形成概念。应当这种情况,企业应采取动态的打假行为。不要有了预算后就非要追求做多少成功案件处理,而应该采取授权一家合作打假公司长期处理市场上的假冒商标行为。目前,我们与一线品牌的合作方式都是长期的顾问合作关系,我们拥有完善的调查网络来分析挖掘市场中的造假者,对适合打击的目标采取及时打击,露一个打一个,这充分的表达了商标权利人对市场的重视,同时也显现了权利人在打假方面的实力,具有较强的震撼力!
2、打假模式需与时俱进
市场形势千变万化,造假模式也在不断进步,伴随着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的增多,很多行业的造假者都能看到或知道被抓事件,其不断的研究和优化造假模式,产业链化、分工协作化的形式比2015年来的更加稳妥,相信这中间有不少律师参与,有很多的造假者的表现一看就是和律师接触过,其在生产布局、销售布局方面积极的规避法律风险。此类案件打击难度增加不少。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促使很多销售行为从单纯的淘宝转向了微商,这种新形势下的打假需要有充足市场认识的打假团队去协助。今年上班年,我们有四起案件全部依靠微商模式进行销售,其销售方式更加网络化,则每家货量均不构成商标立案标准,在案件打击时需要公安的深入支持方可实现。在企业寻求此类案件的打假服务商时,需要更加的注意打假团队的技术调查能力和公安的协调能力。
3、企业知识产权信心需进一步加强
企业通过打假行为累计了一定的知识产权信心,这点很重要也是我们团队所一直强调的。打假形式的变化让企业疲于应对,选择合适的打假服务商可以有效的帮助企业解决此类头疼难题。而何为合适的打假服务商呢?我们认为适合企业的打假服务商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去指导企业打假方法,是采取刑事打击还是民事诉讼,是追求让造假者落到实刑还是可以接受造假者的和解请求,这需要深厚的打假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单纯的打假调查和执法打击将成为企业的备选项,企业优选懂得市场的打假团队,协调企业在此类问题上的平衡。
4、中小型企业加入打假行列
一些新兴产业和产品较为容易获得市场的青睐,此类产品容易获得较高的市场关注度,从而引起造假者的跟风。中小企业加入打假行业,从一定的程度反应了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一定的提升,亦可说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此类客户在我公司服务的范围内受到特别的爱护,因为我们一直强调要肃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在操手此类案件时更需要特别注意,积极把控风险,将企业的打假预算用到刀刃上。
在十一长假,我们整理了我们团队自三月来到九月的打假案件,特总结如上打假趋势,以更好的让企业主认识到打假形式的最新演变,有充足的知识去看待和应当造假形式。
在数据方面,我们已经达成了我们今年的业绩目标,在打击案件上面横跨全国,有两起案件进行集群打击,收到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在常规打击案件中,目前我们获得逮捕证书的已达68起,已经完成今年的业绩目标,相信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可以更上一个台阶,将打假行为真真正正的协助到企业的业绩增长当中。
本文为本所总监甄洪杰原创,如需转载,请按照如下微信方式联系作者取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