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行政查处\行政举报办法及证据要求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行政查处说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1)管辖
a. 县级、市级工商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b. 省级工商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c. 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管辖跨区重大、复杂案件。
(2)证据
a. 被申请人所使用的信息与申请人的信息相同或相似;
b. 被申请人有获取申请人秘密的条件。
(3)手续
a. 提交要求立案查处的申请并同时提交主要证据材料;
b. 申请行政强制措施,要求返还载有商业秘密的资料或停止侵权;
c. 提出赔偿要求并申请调解。
(4)后果
工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采取强制措施;但有关赔偿只能进行调解。
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律师应该注意到,在向行政机关举报的同时,可就相关赔偿事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委托我们进行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理,请直拨电话:0755-8426 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