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竞争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逐渐出现了竞争。“所谓竞争,实质上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在市场上以比较有利的 价格、数量、质量或者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我们以法律、道德为标准可以将竞争分为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对于正当竞争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竞争标准;二是符合社会道德准 则。因而正当竞争是一种公平的竞争,是一种诚实信用的竞争。而不正当竞争是与正当竞争相对应的概念。它是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商业道德的一种竞争行为,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在工商领域任何与诚实信用商业惯例相违背的竞争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滋 生商业腐败,败坏商业道德,侵害诚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购买者的正当权益,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证经济良性发展,必须有效抑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泛滥。
在分析知名商品认定的条 件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知名商品不是荣誉称号,其认定条件并非许可条件,而是在市场竞争中的产物。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认定知名商品的目的在于保护该商 品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在现实生活中,商品种类众多,不同商品由于其性质各异,所处市场领域和市场结构各不相同,竞争状况也不尽相同,在认定知名商品过程中 如果使用过于严格的具体标准也勉为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