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编辑:乐辉游戏律师

日期:200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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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自身保护措施

自身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

(一)设立机构,明确专兼职保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二)建立管理机构

(三)确定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

商业秘密具体分两个方面:一是技术秘密,包括技术发明、新工艺、技术诀窍、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的预测等;二是经营秘密,包括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开拓新市场的计划措施,营销策略、渠道,客户关系及生产成本、利润、调价方案、对外谈判意图及标底等。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地、具体地把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划定。

        对各项商业秘密划分等级,使商业秘密能够有重点地加以保护,确保安全。商业秘密的等级可参照国家秘密等级分为三个等级:核心秘密、重要秘密、一般秘密。判定标准是:核心秘密泄露后会影响企业的盛衰存亡;重要秘密泄露后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一般秘密泄露后会带来一般的经济损失。

      明确各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因为经济活动是在不断进行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变化,大多数商业秘密保密价值会变化。失去了保密价值的信息如果继续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容易成为内容越来越多、密与非密界限越来越难以分清的“糊涂帐”,并在保护过程中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故此,商业秘密事项在产生时就应预算一个保密期限,到期让其自行解密。

对商业秘密事项做好标志工作,以便一目了然知道是哪一级秘密、保密期限多长,有利于管理和使用。

(四)签定保密合同

(五)对一些涉及商业秘密的关键技术、营销渠道、原料采购等要害部门安排可靠人员,从保密的角度配置人员。

(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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