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编辑:乐辉游戏律师

日期:20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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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以什么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什么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商业秘密的合法控制人)的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利用的行为,这里行为人包括:负有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侵犯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所谓非法手段则包括:直接侵权,即直接从权利人那里窃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间接侵权,即通过第三人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

侵害商业秘密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包括商业秘密所有人及使用人)的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的行为。

经营者以什么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深圳商业秘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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