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市场经济的典型特征。公平的竞争是市场经济秩序良性运转的保障。但竞争的残酷性必然会带来它的副产品——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不仅会严重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通过:
一是利用广告及其它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三是在采取“买多少、赠奖券”的促销方式中,存在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是虚假打折或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的行为;
五是采用商业诋毁的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诋毁,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
六是采取极低价格或现时抢购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但在相关宣传中没有进行明示,造成企业现场秩序混乱,造成消费者有人体伤害的虚假宣传误导行为。
为此,深圳律师建议你要加大对企业促销行为的事先监控,严格查处在节日市场促销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